山西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重塑财政资源配置新格局
为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以财政资源高效配置赋能高质量发展,近日,山西省财政厅提请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包含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主要措施部分,围绕四个方面提出13条举措。一是科学分类编制预算。包括实施“1461”预算编制方式、分类细化编制预算、完善项目排序机制、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4条举措。二是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包括科学测算可用财力、加强项目预算论证审核2条举措。三是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包括加强专项资金统筹、加强跨部门资金统筹、加强单位资金统筹3条举措。四是强化制度协同支撑。包括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应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完善财审联动管理闭环、深化数字财政赋能4条举措。
《意见》要求自编制2026年预算起,在全省范围内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按照立观念、破基数、保重点、强管理、重绩效的原则,实行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以中央和我省重大决策为依据、以预算绩效为导向、以当年财力为基础,构建应保必保、应省尽省、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切实增强财政统筹平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创新“零基预算+”改革模式,将零基预算与过紧日子、绩效管理、标准建设、数字赋能等有机结合,形成系统改革方案。确立“四立四破”改革导向:一立项目优先,破基数依赖,项目资金不以上年预算安排为基数,全部以零为基点,按照政策要求、轻重缓急、实际需求、绩效情况等重新测算安排;二立统筹整合,破条块分割,支持方向相近、资金用途类同、实施对象重叠的项目,原则上应确定由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管理,其他部门配合实施,推行“一本政策台账”;三立绩效导向,破重分轻管,扩大事前绩效评估审核论证覆盖面,对部门报送新谋划的预算项目,重点审核论证与中央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的一致性、支出测算标准的合理性、项目周期年度的完整性以及资金规模的经济性,对绩效评价为“优”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评价为“良”的项目督促改进,评价为“中”的项目按一定比例扣减预算,评价为“差”的项目取消预算;四立标准支撑,破经验决策,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推动现有支出标准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硬化支出标准约束作用,根据履职需要、市场价格、实际支出水平等情况,不断动态调整支出标准,做好支出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科学配置预算编制各项管理要素,为规范编制预算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二是建立预算编制新机制,按照“政策—项目—资金”三层式穿透式管理,建立保障类支出-发展类支出-其他类支出“三层级”预算排序机制,将预算项目依次排序,根据各类支出特点相应匹配财力来源,明确规定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不得安排后序支出。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编制项目预算时同步设定绩效目标。三是加强资金统筹,实行专项资金项目清单化、调整常态化、退出制度化管理;对支持方向相近、实施对象重叠的跨部门项目,按照一本政策台账、一个牵头部门、一套筹资方案管理;对单位资金按照全口径纳入、全流程监控、全覆盖核算管理。四是完善配套制度,健全绩效管理全链条闭环式管理机制,深化资金分配与审计结果挂钩,强化支出标准基础性作用,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零基预算管理数字化支撑。
下一步,山西省财政厅将持续推进山西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财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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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