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多举措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山西省长治市沁县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多举措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一是严格项目选择。采取村党组织自愿申报、乡镇研究申报、县级统筹申报的方式,经逐项研判、实地考察、现场评审,最终确定16个村16个项目。并明确资金分配要向有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近年来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效的村倾斜;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倾斜。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山西省长治市沁县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并加大金融贷款贴息力度,同时加大集体经济产业的保险补贴,多举措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2023年,按照每村补助70万元的标准,共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120万元。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2023年财政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共3类16个,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在产业政策、技术指导、加强培训等方面给予指导,同时,县级领导加强对包联乡镇的工作指导,定期调研指导,帮助谋划发展,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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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