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四个着力”扎实做好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忻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加力提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着力落实公开主体责任
一是扎实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第一时间公开了2023年忻州市本级政府预算及2022年市本级政府决算。积极做好忻州市直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单位)外,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均按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公开率持续为100%。指导各县(区、市)做好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16个县(区、市)全部公开了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向人民群众晒出“明白账”。
二是扎实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在2022年度政府决算中,筛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随政府决算向社会公开,同时,推动各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中随预决算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中公开了绩效评价情况,预算绩效管理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扎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忻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置的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内及时发布各类政府采购文件类、通知类、制度类信息32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于山西政府采购网共发布采购信息1492条,公示合同1492份,公示投诉处理2条,监督检查结果信息6条,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1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扎实做好惠企利民财政政策资金信息公开。对下达基层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情况依法予以公开,按要求公开了我市应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政策项目清单。紧紧围绕做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评价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力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张网”公示相关要求,在忻州市财政局外网网站设置专栏,公示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打造“阳光收费”,结合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进行公开,同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抽查检查实施方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投诉调查监督检查等处理结果,落实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各类奖励、补助、补贴、贴息、优惠等信息的公开,确保财政资金惠民到位、补助到位、贴息到位。
二、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持续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严把信息发布最后关口。强化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对接,立足财政职能职责,积极协调发布财政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新闻,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主动做好多样性财政政策解读,讲好财政故事、唱响财政声音。2023年通过忻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21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3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21条等等。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377条。
三、着力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升级忻州市财政局外网网站,对网站排版样式、栏目设置、栏目层级等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推动外网网站更加好用、易用。持续优化外网网站栏目设置,扩大公开内容范围,提高栏目信息更新频率和质量,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强化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加强对财政重点亮点工作、民生实事任务等新闻素材的搜集整理,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频率、原创内容数量和信息内容质量。
四、着力强化公开监督保障
常态化做好网站监测检查工作,按照政府网站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外网网站自查自纠,每季度进行自查通报,全年共形成外网网站自查情况的报告4期。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开展2022-2023年度市直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积极迎检备检,切实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同时,积极指导各县财政部门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下一步,山西省忻州市财政局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强化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加强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多样化解读,及时有效回应舆情关切,持续推动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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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