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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厅“总出口”工作机制引领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新篇章

  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背景下,山西省财政厅以创新为驱动,以技术为支撑,建立了财政资金“总出口”工作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是山西省财政厅为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发挥“制度+技术”管理机制对财政资金的守口把关作用的重要举措,有效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水平,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与规范。 

  一是以“制度为基”。财政资金“总出口”工作机制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以及《山西省财政厅法规税政管理内部控制办法(2022年版)》等10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保持对现有责任主体的遵循,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将各业务处室的管理责任融入财政资金“总出口”中,这是对山西省现行预算管理各环节的进一步雕琢完善。 

  二是以“规则为径”。“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这一要求是“总出口”工作机制的核心规则。在预算环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确保支出功能科目的规范使用;在指标环节,严格遵循“预算控制指标”原则,确保预算与指标的一致性;在支付环节,借助一体化系统的自动化优势,实现事中校验,确保资金的合规支付。每一个环节的精益求精,都体现了对财政资金管理的高度负责和严谨细致。 

  三是以“监控为界”。充分利用一体化系统的动态监控功能,建立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全链条的监控体系,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拨付全流程的安全性和精准性。通过日常动态监控、“三公”经费执行监控、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和项目绩效目标动态监控等手段,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是以“闭环为要”。“总出口”工作机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全流程,为此离不开预算执行环节效用的发挥。因此在预算执行环节建立反馈处理机制,通过一体化系统将会计核算、报表等环节发现的前端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反馈推送至有关业务处室或市县财政,并通知其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妥善解决,动态调整前端校验规则,形成闭环管理机制,让财政资金管理更加严密、更加有力。 

  山西省财政厅财政资金“总出口”工作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对传统预算管理方式的创新,更是对现代财政制度的坚定践行,它以制度和技术为手段,强化了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精准性,提升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下一步,将继续秉持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力推进山西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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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