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财政四方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根据《山西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山西省晋中市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资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受助人数按在园儿童的15%比例进行测算。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实行“按学年申请、分学期发放”的办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以来,对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保证了家庭经济贫困的幼儿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宣传,明确责任
学前教育资助是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园三级均成立了学前教育资助领导机构,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了校级、年级、班级三级贫困学生认定和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出台了相关的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各幼儿园制定相应的资助方案、实施细则、家庭困难幼儿认定标准和办法。加强资助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前资助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明确具体负责人,谁承办谁负责,并签订承诺书,使这项工作顺利有效实施,保证国家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二、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合理分担教育成本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制度的通知》精神,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合理确定成本分担比例。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山西省晋中市制定出台《关于晋中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重新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近年来,投资约2亿元改善了办园条件,为农村幼儿园配发了一定数量的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给全市20所农村幼儿园免费提供教育部推荐的幼儿园数字化课程资源平台,多措并举加大普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积极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良性运转。
三、规范程序,严格评审,强化公示,精准发放
一是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幼儿园在每学年开学后,首先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并认真组织家长开展申请工作。在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领导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开展收集材料、民主评议、确定名单等工作,经园级认定小组审核后,拟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将拟定困难学生名单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园认定工作小组3日内予以复核,情况属实时,立即调整。
二是严格资助流程和资助评审。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性强,全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资助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幼儿(家长)申请--幼儿园评审—幼儿园公示--名单上报--资金发放”的步骤进行。在资助评审时,坚持多方参与和多级评审原则。多方参与是幼儿园设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幼儿园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等多方人员组成;多级评审是根据幼儿园规模大小分班级、年级、园级三级评审。在多方参与和多级评审的前提下,对享受政策幼儿的资格公开认定、评选、审核,并履行评审组人员签字手续。杜绝了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享受到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三是规范资助公示和资金发放。拟资助名单进入公示环节时,强化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不得将幼儿隐私和敏感信息进行公示。严格公示操作,各幼儿园必须将拟受助幼儿名单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间,若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园资助工作领导组提出质疑,园资助工作领导组应于3日内予以复核并做出答复,情况属实时,立即调整。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助幼儿资助金实行银行卡发放,每年春秋两季幼儿资助金直接打到受助幼儿家长提供的银行卡上。
四、科学管理,完善档案,加强监督,入户走访
一是加强档案规范管理。资助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专盒存放,包括资助方案、总结、各幼儿园受助幼儿名单以及公示图像资料,会议记录、宣传资料、建档立卡等档案,做到文件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立卷规范,系统连贯,分类准确,目录清晰,方便查找。二是受助幼儿资料以个人装订。包括“学前教育儿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前教育资助金申请表”、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与受助幼儿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等。三是建立健全幼儿资助金财务管理档案(资助金发放表和相关账目的凭证)。四是每学年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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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