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财政提升财政资金保障力度 助推乡村振兴
山西忻州财政严格落实忻州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脱贫地区五年过渡期内继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投入规模总体稳定,切实加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积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贯彻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2021年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2020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1400万元)。及时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8845万元。
二是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脱贫县过渡期前3年继续实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2021年忻州市11个脱贫县计划整合资金规模(部分县调整)为209790.43万元,实际整合规模209630.16万元,整合占比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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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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