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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山西大同财政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着手草拟,并经山西省大同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山西省大同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方面,厘清了以管资本为主的统管职责,实现以产权管理为抓手的全流程穿透管理;二是从财政财务监管方面,加强对金融企业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股权变动、经营预算等管理工作;三是从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将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四是从支持市属金融企业发展壮大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激发国有金融资本活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提高金融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微观经济的能力。

  近年来,山西省大同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运营效益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末,市本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50.83亿元,其中国有资产421.24亿元,占比93.44%;2020年,全市15家国有金融企业中,11家企业保值增值率超过100%,实现保值增值目标。下一步,山西大同财政依据山西省大同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股权划转优化国有金融资源,加强产权登记、全口径统计报送等基础管理工作,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落实派出董监事制度,健全法人治理,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目标,持续推动做大做优做强山西省大同市国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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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