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多措并举大力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工作
山西省自2020年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以来,山西财政按照《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工作职能,通过落实中央政策、加大资金支持等措施大力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对激发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乡村振兴、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稳定扩大就业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实施税费减免政策。山西财政联合税务、人社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发文《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将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l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6000元上浮30%)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政策2019年减税123万元,2020年减税757万元,2021年1-7月减税296万元。下一步,山西财政将继续关注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与税务部门紧密联系,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二、加大债券安排。一是积极储备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示范园建设项目43个,组织申报专项债券需求117亿元,指导项目提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根据项目成熟和收益情况,安排17个项目专项债券20.63亿元发行,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园项目建设。二是政府债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全省安排51.68亿元政府债券用于三大板块旅游公路建设,62.9亿元专项债券用于晋阳、汾石高速和G208、G241、G340、S318国省干道建设。
三、推进创业贷款。积极推进创业贷款政策实施,支持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对于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贴息,以减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的融资负担。山西财政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创业贷款享受范围扩展到了十类人群,其中包括返乡创业人员。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的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之前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3年。截至2021年9月底,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35亿元,省市县拨付贴息资金1486万元。下一步,山西财政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间沟通,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工作效率。逐步完善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制度政策。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与解读工作,采取城市LED、银行柜面宣传、无线电等多种宣传手段,做到政策全覆盖。
四、完善扶持政策。为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山西财政配合出台《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山西省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出台了更加务实创新性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2021年已分批次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18.24亿元,用于支持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筹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20亿元,下达11.28亿元,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22条具体举措;设立省级创业担保基金,累计完成放贷29.34亿元,惠及5682户,平均放大倍数达到2.68倍。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