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财政修订出台《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编制标准》
近日,山西晋中财政修订出台《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对2015年制定印发的《晋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试行)》中的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标准的修订。由于国家政策、法规、制度、物价的变化及办公楼建设、使用标准的进一步现代化,2015年制定的控制标准已无法满足精准编制财政预算、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及财政支出控制以及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的需求,因此山西晋中财政适时出台《标准》,对旧控制标准进行了修订。
《标准》的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印发的《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工程造价定额、规范、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以及我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等。
《标准》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及附则等四部分。《标准》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支出预算编制。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新建办公用房装饰装修支出预算及特殊用途的技术业务用房维修改造支出预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规定,市级预算单位申报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填制《晋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申报表》,包括:封面、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项目附送资料和项目预算表等内容;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包括“项目总预算控制标准”、“项目分项预算标准”、“设备购置费用及其他费用控制标准”、“市级常用装修材料价格控制标准”、“分部分项的规范施工工艺和操作工序 ”等五方面;“附则”规定了本“规范和标准”由晋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制订和修订,并根据工艺、材料变化以及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并重新发布大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标准。
《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健全预算编制标准和审核体系,加快推动晋中市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