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
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山西财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大力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贴、特岗计划工资性补助、三区人才教师选派及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能力提升工程等教育政策,提高教育投入政策的针对性、精准性和长效性,研究健全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支持推进全省乡村振兴战略。
一、加大财政投入,为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政策提供稳定财力支撑
2020年山西财政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用于城乡义务教育的资金57.3亿元,其中用于贫困地区(10个深度贫困县和其他48个贫困县,下同)中央和省级资金23.8亿元,占比为41.6%,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拨款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1倍,深度贫困县生均拨款全省贫困县平均水平的1.32倍,体现了资金聚焦重点精准攻坚的政策原则,为按期高质完成全省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聚焦痛点攻坚克难,确保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增效
(一)精准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政策包括公用经费补助、免教科书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三项经费补助,其中公用经费补助和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和国家定额标准拨付。一是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扩面提标政策,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山西省城乡义务教育小学生和初中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上调50元;2020年山西财政安排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经费2.49亿元,受益学生达37.46万人;二是积极应对纸张价格上涨压力,及时筹措资金确保免费教科书政策落实到位。山西财政迅速回应关切,加强调研评估,通过调结构盘存量解决免费教科书资金缺口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后实施,在当年秋季开学之前追加下达经费2450万元,确保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及时发放到全省每名学生手中;三是精准施策,改革资金分配办法,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扩面政策,根据实际受助人数和生活费补助标准重新核定补助比例,按照“一县一比例”核定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58个贫困县受助学生占全省比例提高到60%,10个深度贫困县总的补助比例达到41%,大大高于全省23%平均比例,做到应助尽助。
(二)调整完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该项政策国家补助标准为4元/天·人,对于地方试点已达国家标准的地区,中央财政按3元/天·人给予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中央要求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统一执行国家标准,落实中央政策要求,山西财政会同教育部门明确要求地方试点县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全部达到国家基础标准,按责任、按规定、按比例足额安排经费预算;山西财政根据政策落实情况安排下达2020年奖补资金1.86亿元,全省约58万名农村学生受益,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三)全力保障农村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农村公办学校校舍维修改补助执行每平方米800元的国家定额标准,所需资金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山西省地方部分全部由省级负担,根据中央资金下达情况足额安排下达省级资金,山西财政下达2020年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14亿元,占全省比例51.2%,惠及全省贫困地区所学校。
(四)巩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教师特岗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及三区人才支教等教育经费政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按现行规定实施,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同时,各级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建立健全工资待遇调整联动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所在地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应相应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2020年安排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资金4.21亿元;二是贯彻落实乡村教师经费保障倾斜政策。巩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及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教等政策,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23亿元,为艰苦偏远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招聘补充约3500名优秀教师,稳定补助2.46万名乡村教师及为45个县区选派625人次支教老师,稳定乡村学校师资队伍,不断提升农村中小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
(五)补短板提能力,促进提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聚焦消除大班额、农村两类学校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三项目标任务,明确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建设内容,山西财政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约17.8亿元,其中一半以上资金(54.5%)用于贫困县。涉及全省117个县(市、区)3535所义务教育学校7953个建设项目,56人以上大班额全部消除,建设校舍28.78万平方米,购置图书52.78万册,购置计算机0.84万台,购置价值约5.01亿元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课桌凳4.08万套和学生用床1.06万张,购置数字教育资源21.66万GB。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将更加合理、规模更加适度、教学水平优质提升。
三、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着力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一)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支出责任。山西财政提请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各级义务教育事权责任清单和资金负担比例,各级政府要足额安排经费预算,不得留下支出“硬缺口”,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稳定长效保障机制。
(二)完善分配办法、精准持续发力,切实提升资金绩效。山西财政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调整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强化政策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四不摘”政策成果,确保教育脱贫政策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重新修订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0]7号),改革完善全省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改革分配办法,将全省一比例调整为一县一比例,对规定的资金方向、分配因素及绩效管理等进行调整完善,资金支持更加精准有效。
(三)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及早发挥资金绩效,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0年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并抓紧做好直达资金下达拨付、动态监控等工作,督促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资金拨付进度,促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各项资金落实到位,有效发挥了资金效益。
(四)完善资金台账,健全监管体系。加强预算安排事前审核和绩效评估,严禁违规扩面提标;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及时将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分解下达市县,督促指导市县及时录入数据,对义务教育重点资金动态监控,防止资金偏差和闲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增强预算安排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及时主动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开公示;加强督查指导,联合教育、人社等主管部门及时对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通报约谈等形式,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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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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