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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启动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
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工作

  贯彻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保障重要农产品持续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是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稳粮保供给的总体要求,9月30日,经山西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山西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至2022年,山西省将由各级政府、财政、农业农村、银保监部门协同推进,在临汾市洪洞县、运城市闻喜县、忻州市忻府区和朔州市朔城区四个首批试点县区率先开展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的试点工作。

  一、金融支农先试先行,趟出转型发展新路径

  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的试点,是山西省继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山西财政金融工作方面的又一项重大惠民举措,是在新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扎实落实转型跨越发展总目标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锚定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动金融支农和财政工作先行先试,以新政策适应新形势、支持新发展、趟出转型新路子的重要举措。

  二、农业保险提档升级,探索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省级政策性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围绕“提标扩面增品”,进一步完善和夯实了山西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在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13年的历程中具有首创意义,也是山西省在中央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基础上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和产品创新的有益探索。

  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在目前传统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涵盖直接物化成本的基础上,通过保完全成本、保收入、保产量的保险形式,将包括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和土地成本在内的全成本,以及与市场价格波动挂钩的收入包含进保险责任,有效提升了保险保障程度;通过“气象指数综合保险+完全成本保险”这一国内领先的创新模式,进一步夯实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打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种植户进一步提供了兜底性保障。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和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从产品设计上,针对山西省四个不同试点县区的不同自然环境和种植习惯,围绕产量数据、价格数据、气象数据进行了整合分析和科学测算,对保险产品进行了科学严密的论证和差异化、精细化的设计;从保障效能上,“四险”为农户收益提供了“一站式、一揽子”的兜底性保障,在保险程度方面明显高于传统农业保险,将有效增强山西省农业保险的产品吸引力,充分保障农户的物权收益和劳动力收益,有力促进农民实现稳收增收;在政策效应上,试点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山西省级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有效填补政策空白,是我省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取得的一项重要突破,同时将进一步鼓励和保障农业生产,为提升山西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重要农产品持续有效供给,为全面推进山西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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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