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及时印发《省级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的重要内容,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对于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省财政厅按照全面覆盖、共建共享、科学实用、动态调整的原则和思路,在省级层面组织开展了覆盖主要行业领域、指标框架体系合理、标准清晰明确、依据科学充分、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相匹配、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相衔接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历时10个月,经省直各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共同努力,从制定实施方案、分类收集整理、汇总提炼,到征求意见、审核论证,最终形成了《省级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2020年版)》(以下简称《省级绩效指标体系(2020年版)》),并于12月25日印发给省直部门,作为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以及推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提供有力支撑,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
山西省《省级绩效指标体系(2020年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架构科学,布局合理。按照科学实用使用方便的原则,《省级绩效指标体系(2020年版)》纵向以支出功能为主线,以政策项目预算支出为主要方向,横向以指标级次、名称、性质、单位、解释、绩效标准等绩效要素为建设内容进行架构搭建。整体布局上由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和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共性绩效指标体系用于衡量各政府部门共性支出的产出和效果,包括按会议培训、单位运转共性支出;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主要以服务特定行业领域预算支出(包括项目和政策)绩效管理为目的,由最能体现行业领域核心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一系列绩效指标组成。
二、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目前,《省级绩效指标体系(2020年版)》共收录共性绩效指标169条,涵盖会议培训、单位运转、办公用房租赁等9大类通用共性项目;4400多条分行业分领域核心绩效指标,涉及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等16个行业领域83行业类别、350多个资金用途,覆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省本级支出和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同时,在指标建设中注重指向明确、有代表性,能体现行业特点的核心产出和效果,力求精简准确,突出核心和重点业务。
三、共建共享,动态调整。绩效指标体系由省财政厅与省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建设,不仅在形式和内容较为规范,而且具有客观实用性,基本满足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第三方机构等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多方主体共享使用。同时,绩效指标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宏观政策方向、部门和地区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调整变化,及时修正和更新,反映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逐步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享共建的目标。
四、依据充分,衔接匹配。绩效指标和标准主要根据部门职责和任务、部门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办法等梳理设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同时在建设中吸收体现了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建设成果,并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相衔接,突出结果导向,反映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核心履职成效。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