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支持人才工作取得新突破
回望2020年,山西财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人才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2020年工作要点》,加大人才投入力度,优化人才政策环境,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
一、财政投入规模创新高
(一)财政投入持续增加。2020年省级预算共安排人才专项资金6.83亿元,比上年增加0.53亿元,增长8.41%,比省级支出平均增幅高出1.5个百分点,资金规模为历年最高。其中: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3亿元、“三晋英才”支持计划1.7亿元、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1.2亿元、青年拔尖人才和“三晋学者”支持计划0.2亿元、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0.73亿元。
(二)财政资金及时下达。一是下达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资金1.13亿元,支持了山西省第十二批引进152人海外高层次人才和3个创新团队。二是下达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0.9亿元,支持李魁武院士、金智新院士团队和郑强等11名“长江学者”、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三是下达来晋博士及博士后奖励经费0.3亿元,支持引进了182名优秀博士及博士后来晋工作。同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山西传媒学院引进白燕升团队。四是下达奖励经费0.12亿元,对太原市等三个R&D投入强度排名前三位的市和前十位的县给予奖励。五是下达平台基地和人才专项0.6亿元,支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及工作站建站补助等方面。
(三)调动企业人才活力。下达企业引进人才专项经费0.17亿元,支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人才在晋工作,支持中科潞安紫外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李晋闽团队人才引进,且连续三年给予支持。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在省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择优给予财政经费补助。
二、财政支持政策更精准
落实山西省人才新政“12条”,修订完善财政奖励政策,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完善支持方式,财政政策更加精准。
(一)完善博士生来晋工作奖励办法。修订印发《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奖励范围从世界排名前200位、双一流学校毕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扩大到所有的博士毕业生,并首次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奖励范围。对博士后奖励标准提高为博士毕业生的一倍,并首次明确博士、博士后的生活补贴为税后所得。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助标准。国家级重大科技奖项获得者的省级配套标准由1:1提高到了1:10;全国扶贫技能大赛获奖者补助标准金奖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铜奖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优秀奖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补助由每年3万元提高到每年8万元。
(三)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分类施策,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一是通过稳定性财政资金支持基础研究领域,确保基础研究人员潜心科研。二是通过竞争性资金方式支持采取揭榜招标制攻克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攻关。三是通过引导性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四是通过后补助资金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培训一批高科技领军企业。
三、人才服务环境更优质
(一)建立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制度。2020年,省财政厅确定厅领导直接联系服务专家19名,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加强对专家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今年,专家主要参与了《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及防范研究》《县级财政能力研究》和《山西黄河流域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和激励机制研究》三个课题研究,均已完成并向财政部报送。部分专家还参与了省委办公厅组织的中办约稿,就“十四五”期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山西省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贯彻落实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要求,省财政厅以厅属事业单位和会计、评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实施主体,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等一系列活动。不断引导厅属事业单位和会计、评估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自觉践行爱国奋斗精神,始终与党同心同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政治引领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时代楷模、做时代奋斗者、胸怀祖国、无私奉献,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为财政改革和会计、评估行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加强人才工作信息报送工作。2020年,省财政厅编发人才工作信息10余条,其中:《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的信息,先后被财政部官网、省政府官网以及山西青年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并入选财政部内部参阅资料。
(四)加大“两清单”宣介力度。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2020年5月7日,在省财政厅官网集中发布了省级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事项“两清单”,并在“山西财政”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点击浏览量近2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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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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