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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促进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近年来,山西民营经济增加值稳定增长、规模持续攀升,民营经济增长速度与全省GDP增长数据基本保持一致,为全省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看,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行业布局不合理、整体发展层次低、发展缓慢等问题。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困局,提出以下四方面政策优化建议:

  一、分类精准施策。纵向上按企业规模分类施策,明确以小微企业为政策扶持重点,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狠抓落实,建议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管理、税务咨询等企业经营基础培训服务。实行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评价制度,找准民营经济发展堵点、痛点、难点,针对性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对大型企业、上市及准上市企业以引导性、辅导型和后勤性政策为主,推动企业竞争能力和“走出去”能力提升。如安排专项预算资金,用于政府为民营企业进行对外推介、品牌推广、参展参赛、管理体系认证、产地认证、知识产权申请和人才引进等活动,并考核工作绩效。横向上按产业和区域分类施策,在现有奖补类政策中,强化与山西省经济发展战略导向的配合,对符合山西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产业链条化特征明显、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呈现显著以及外来(外省)投资等特定对象的鼓励力度。对新引进总部和重大项目在资源配置、要素保障等方面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适合购买服务的,各级有关部门都要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发布、项目策划、财税代理、商标专利、政策法律咨询、贷款融资、人力资源、创业辅导等公益性服务。

  二、创新担保政策。建议将担保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重点放在大力培育规范、健康和创新的,以民营中小型担保企业为主的担保市场上来。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降门槛、严退出”。适当降低对民营企业从事信用担保行业在资本金和风险准备金方面的要求,改为由金融办主导,各金融机构对民营担保企业的经营业绩和能力进行评价的积分制度,一旦出现积分不足,建议各金融机构终止与其业务往来。设立“民营信用担保行业发展基金”,鼓励担保企业在产品研发、风险管控和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提升担保行业的金融技术水平。设立奖补资金,积极鼓励省外信用担保行业来山西省设立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三、强化政策协调。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协调,建立适应民营小微经济发展特点和融资需求的内部管理机制,在信贷额度分配和资金转移定价上,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给予优先保证和重点倾斜;在信用评级制度和信贷审批流程上,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在落实尽职免责方面,制定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重点督促基层分支机构解决好一线人员的尽职免责问题。通过消除影响民营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内部管理机制障碍,确保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和融资成本适度降低。

  四、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省级民营经济发展的统计监测系统,将听取企业、商协会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政策出台的必经程序。为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建议借鉴陕西省做法,整合财政、商务、工商、税务、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等部门力量,合作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分析系统,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范围提供相应资料,把规模以上企业及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非公经济企业(含自然人控股的企业)列入统计范围。借鉴青岛市做法,实施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对各部门的统计和调查资料进行定期分析测算,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民营经济的统计数据。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非公经济综合统计分析系统,使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有比较详细、客观、准确的数据,为党委、省政府及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积极发挥统计数据纵横向比对的信息资源优势。纵向从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及占比、市场主体规模、全省民营企业50强入围情况等分析比对:横向收集并分析东部发达省份和中部省份的统计数据情况。通过放大坐标找不足、提高标准找差距,更好地把脉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实力和差距。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与民营企业的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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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