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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财政:多措并举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今年以来,山西长治财政紧扣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通过建机制、扩范围、抓重点、补短板等多项措施,积极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完善规章制度。印发《长治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全市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细化分化实施时间表、任务路线图、操作规程和保障措施,为下一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供制度保障和标准规范。

  二、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资金,谁批复目标”的原则,组织编报、审核、批复项目绩效目标1333个,涉及金额58.92亿元。同时,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发展规划和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的测算资金需求,设置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报送、审核、批复下达。

  三、扎实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织预算单位对2019年度340个项目实施自评价,涉及财政资金50.65亿,占2019年项目支出的56%,预算单位从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根据工作安排,对全市七个污水垃圾类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此外还对世行贷款城市交通智能管理系统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2亿,并对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益提出了建议。

  四、深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为进一步增强部门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对市交通局、园林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评价。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局已连续六年开展了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通过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探索推进,有效增强了预算部门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与绩效管理全过程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预算部门更好地履职尽责。

  五、把结果应用落在实处。补齐结果应用短板,建立报告、反馈机制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单位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进行反馈,被评价单位结合评价意见、建议认真整改,市财政局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结果调整预算安排。目前已将2018年度60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全面应用于2020年预算安排,以此督促落实预算单位对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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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