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财政认真做好国庆中秋两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楼阳生书记“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批示精神,晋中市财政局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节前预防”和“节后检点”工作,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及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晋中市财政局国庆中秋长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工作,要求机关全体人员深刻认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严格出行管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晋中市(太原地区除外),有外出计划的按规定报批备案。外出期间要求认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地区。下发《晋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返岗后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做好节后人员管理工作,强调要做好职工健康监控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掌握机关人员节假日期间的外出情况。
二、立足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下发财政系统《关于配合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将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要求财政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地方财政资金等,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按照上级有关部署,提前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相关准备,适当储备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确保有备无患。
三、慎终慎始,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仍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晋中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晋中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实施方案》及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继续严格执行晋中市财政局机关纪委《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严明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防疫工作中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力的,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甚至临阵脱逃、避战厌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组织不到位、报告不及时、落实不力的科室(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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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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