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财政: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基层财政保障
今年以来,受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财政保障,促使基层财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一、依法挖潜增收,强化收入征管。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征管,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严防跑冒滴漏,确保各项税收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一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将政府性基金年底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二是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抓紧摸清政府资产存量情况,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盘活、依法依规处置,将变现处置收入用于弥补减收缺口。三是做好收入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应收未收、应缴未缴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是否依法依规征收税收和非税收入。
二、守好“三保”支出底线。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原则,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顺序的首要位置,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厅建立了对县级“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和应急处置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对“三保”支出较为困难的县区,省财政将通过加快库款调度、加大转移支付等措施给予重点帮扶支持。市级要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对县级“三保”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帮助县级政府守好“三保”支出底线。
三、努力申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忻州市财政在保障市本级“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到位的基础上,对“三保”特别是保工资存在困难的县区,一方面要积极申报省财政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支持,另外采取合理的资金补助、资金调度等帮扶措施,增强财政困难县的托底保障能力。目前省财政下达忻州市均衡性转移支付73.48亿元,较上年增长8.34%,一次性特别转移支付21.44亿元,抗疫特别国债8.2亿元,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收支压力。
四、密切关注县级财政运行情况。积极关注县级库款保障水平、三保支出情况、暂付款清理消化、隐性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等重要指标,随时掌握县级财政运行状态,针对性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对于收支矛盾突出、库款流动性紧张的县区,及时报告省级财政,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协调解决。对可以预见的风险和隐患,提早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处置的前期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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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