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政下达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1.53亿元
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山西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11.53亿元,较上年增加1.05亿元,增幅10.02%;增量位居全国第三。其中,提前下达7.34亿元,此次下达4.19亿元。
为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山西省财政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分配方案,将采煤沉陷区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支出、京津冀周边和汾渭平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支出纳入测算因素范围。按照上述分配方法,2020年,享受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的县区达到7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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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