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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制度建设成果丰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打好“三大战役”相关要求,支持打造良好生态环境,近日,山西财政联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山西财政始终重视环保领域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着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牵头制定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起草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信息公开办法、报告及调查办法和修复评估办法,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序开展。二是积极推进全省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总结全国兄弟省份开展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的经验,梳理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关键参数、补偿方式等,并与相关部门、市县进行了沟通,开展了全省流域上下游水环境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的研究,形成了《山西省流域上下游水环境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案设计及实施制度构建》研究报告。联合生态环境、发改、水利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积极性,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另外,2019年还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山西省建立市场化 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计划》《山西省建立市场化 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今明两年(2019-2020年)实施计划》和《山西省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今明两年(2019-2020年)行动计划》,为促进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开展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重大改革任务之一。今年,山西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视察时重要讲话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探索建立汾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新机制和新模式。山西财政已听取发改、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对试点意见建议并全面梳理全省开展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整体思路。目前,山西财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对《山西省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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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