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财政:全力支持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山西太原财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履行脱贫攻坚赋予财政的职责,积极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聚焦高水平“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各项帮扶政策,巩固脱贫成果,全力支持全市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一、严格落实扶贫资金投入双增长要求。2016—2020年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分别安排1.1亿元、1.22亿元、1.35亿元、1.49亿元、1.63亿元,2017—2020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0.9%、10.6%、10.4%、10%。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市级扶贫资金1.63亿元已拨付到位,由贫困县统筹使用,重点用于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方面。
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督导力度。制定出台《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月督导、月报告制度。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从3月份起至少每月对贫困县进行一次督导,及早发现、及时解决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影响脱贫质量成效、存在风险隐患的各类问题,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保持帮扶政策稳定。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实施精准脱贫方略,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全力抓好后续政策配套和返贫预警,确保实现长期脱贫、稳定脱贫。认真落实太原市《关于“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十条措施》,帮助扶贫产业恢复生产,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协调帮助用足用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加大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及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政策。
四、排查整改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印发《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针对省委脱贫攻坚第一巡视组对太原市脱贫攻坚工作巡视督导和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如期全面清零。
五、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太原财政坚决扛起对口帮扶的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各项政策落地、工作落实。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严格落实“五天四夜”驻村要求,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六大行动”,做到派驻力量、帮扶投入、驻村时间、管理力度“四个不减”,以户为基、精准到人,切实发挥好精准帮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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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