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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财政全力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山西太原财政全力支持我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费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防治工作。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靠前指挥、亲自调度,中止春节假期,坚守工作岗位,一线指挥协调。按照财政部、山西省财政厅、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财政日报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经费投入及资金使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主动作为、积极应对。与太原市卫健、医院、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工信、商务等联防联控成员部门对接,主动了解防控工作经费需求,积极落实财政职责,做好资金安排和统筹调度。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工作,积极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工作预案,明确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进一步加强对县级财政库款监测和调试,做好县级库款的调度保障。同时与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联系,开通实拨资金通道,随用随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疫情防控各单位。

  三是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落实三大补助政策,保障新型肺炎防治医护人员权益,做好防治经费保障。所有批转市财政局的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经费请示卡片基本实现当天办结;涉及医疗机构医疗救治、防护物资的资金申请,随来随办;涉及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提前和上级对接,提前做好准备,文件一到马上下达拨付。同时,建立采购“绿色通道”,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要求,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四是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支持政策和金融政策。印发《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保障地方金融机构发挥作用,配合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支持和配合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快兑现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组织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中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切实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五是简化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业务办理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在保证财政业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前提下,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事项“网上办”,非必须采购项目,暂停或延期开展政府采购开评活动,确需开展评标活动的,应优先采用电子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对人员、公用经费计划的批量下达额度,减少单位到财政局申请审批次数;临时调整工资统发办理程序,明确亟需在当月办理的退休、调出、辞职、死亡等事项,统发单位可通过工资统发系统进行报送,相关原始批件传真提供;简化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报送流程,预算单位暂时停止用款计划实际报送,单位在支付系统中申请用款计划后由财政审批并代为打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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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