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财政出实招亮真枪 助力民营经济高效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发展要求,晋中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从五方面入手,助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晋中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民营经济转型发展,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晋中集聚。设立晋中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电子商务发展。高效运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及转型升级。设置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开展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市场。
二是主动创新扶持方式,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设立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对足额还贷出现困难的企业,提供短期资金周转服务。设立晋中市促转型增动能担保资金,为现代农业(畜牧)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和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融资担保。设立市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对合作银行机构因企业放贷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补偿。开展市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对企业上市融资予以奖励。
三是大力支持创业创新,不断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设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和人才载体建设。设立科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研发、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补助、科技创新券、科技创新担保等。对省市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奖励,对企业入驻晋中市工业云平台进行补贴。严格落实一次性创业就业、人员培训等补贴,支持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和科技孵化器建设。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予以贴息,支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扩大就业。
四是积极强化服务保障,多渠道支持企业发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小升规”企业奖励、重点行业企业技术培训补助等。设立晋中市质量和品牌发展奖励资金,对获得品牌价值创新成果和品牌评比表彰企业予以奖励,并对品牌宣传给予补助。设立晋中市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我市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等发展及申报。设立晋中市精益管理和标准创新奖,向精益管理和标准创新的企业和组织给予一次性补助。设立“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对首次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入库的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给予奖励。
五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减免涉企收费,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市发改委、财政局在各自官方网站,联合公开了《晋中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晋中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晋中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企业有权拒缴目录清单以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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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