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山西财政新闻联播

榆次区财政局“四项举措”
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强化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代理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榆次区财政局“四项举措”抓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有序推进。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榆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成员任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榆次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阶段和时间节点。

  二是确定范围,随机抽取。本次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重点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并代理榆次区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检查。针对2017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

  三是依据法规,全面检查。本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来进行,涵盖了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条件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四是依法处理,公开结果。对检查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危机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报告上报市财政局,并全面公开检查结果。

  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将从7月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分为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及汇总上报五个阶段。目前,检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