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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财政“四议两公开”推动一事一议工作有序开展

  夏县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不断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真正成为群众竭力拥护的民心工程。

  “四议”集民力办民事。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干、大家管”的要求,由群众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投工投劳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商定是否申报一事一议项目。村“两委”根据群众意见,组织“两委”委员对项目申报条件、规划设计方案等进行讨论审议,重点审议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村情实际、是否符合奖补政策要求等。一事一议项目经过村“两委”审议通过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就项目设计、筹资投劳、后续管理等事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讨论协商,形成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要求村民书面签字承诺,最后向县一事一议办公室进行申报。实行“四议”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办群众自己想办、能办的事情。同时,通过村民“决议”和书面承诺,让群众议定的事项更具强制性和约束力,更好地集中群众力量,为一事一议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两公开”保民权聚民心。一是实施内容公开。将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规模、群众投资投劳数、财政奖补金额(物资)、土地(房屋)占用情况等,在群众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在公示栏进行书面公示7天,无异议后组织实施。二是实施结果公开。项目建设结束后,将物资的投入使用情况、群众投资投劳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公示。实行“两公开”,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阳光操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广大群众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是否真正“把钱用在了刀刃上,把力使在了关键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凝聚了民心。

  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农村“两工”取消后,村级公益事业“无人想、无人干、无人帮、无人管”的“四无”向“有人想、有人干、有人帮、有人管”的“四有”的转变,有效探索出了一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新路子。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