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财政局:开展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监管,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贯彻落实长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长治市郊区财政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涉农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此次检查的对象是涉农资金承办主体(含区级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或项目承接企业及个人),检查范围是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即2017年度各级各部门安排用于郊区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畜牧、农机等支持“三农”发展的各项资金。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在涉农资金申报、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绩效等过程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项目建设不达绩效目标要求;其他违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情况等六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五个阶段。检查过程中,将重点关注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其他党纪法规给予相应处罚。
目前,长治市郊区财政局已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各涉农单位在6月10日全面完成自查并上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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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