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财政局五举措支持产业转型发展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文件也指出,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实质性突破。今年以来,太原市财政局着眼产业调整需求,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发展,转方式、调结构,积极助力太原市改革发展推向更加深入的新阶段。
一是安排落实富士康手机项目转型发展奖励资金。根据2012年市政府与富士康集团签订的《富士康太原手机项目投资协议书》及2016年12月市政府与富士康集团签署的《富士康太原手机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规定,富士康在太原生产且在太原海关出口1美元,给予5分钱转型发展奖励资金,由省、市、县各级政府各三分之一负担。2017年截止目前,太原市下达市级奖励资金9299.73万元。2012年到2017年,累计拨付市级转型发展奖励资金3.58亿元。
二是按时下达华夏文明文化产业园区项目产业扶持资金。华夏文明文化产业园区项目是推动太原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建设文化旅游知名目的地的重要标志性工程。此项目的建成将大力提升太原文化旅游层次。
三是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工作。按照太原市政府统筹安排,太原市财政局起草了设立方案,征集了发改、经信、文化、审计、工商、法制办等部门意见,已将征求意见后的方案报太原市委、市政府同意。目前,我们正抓紧组织开展基金设立的后续工作。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后,将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太原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目标。
四是及时拨付太原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产业扶持资金。保障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在我市落地,从而降低太原市物流业成本,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建成。
五是积极安排工艺美术扶持发展资金。通过项目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重点扶持省、市品牌产品,实现工艺美术从点到面、从量到质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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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