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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整合工作

  根据《晋中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实施方案》,为提升晋中市医保管理效能,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晋中市财政部门配合晋中市人社部门顺利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整合工作。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晋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体移交的方案。2016年11月15前已完成了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资产整体划转人社部门的工作,并于年底前完成了晋中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是落实了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制及2017年经费的预算安排工作。 

  三是对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规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统一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开设了市级财政专户。 

  四是今年4月,会同晋中市人社局完成各县(区、市)管理的原新农合基金6.51亿全部划转市级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五是近期配合人社部门拟定了晋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于今年7月起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管理,“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将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人群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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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