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财政稳步推进多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是启动ppp改革。印发了《平遥县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其次,县财政专门成立了领导组办公室和ppp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财政工作中涉及PPP项目的主要业务流程和相关股室的具体职责;第三,对全县敲定的工程项目进行了项目储存管理,并及时上报省市财政部门,认真做好项目的甄别核实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中资投资、南京谋仕咨询公司,聘请山西协天成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多次与北京首创、上海天赋等投资方进行对接协调。
二是延伸预算改革。重点延伸了四个方面:遵循全口径预算管理。认真贯彻全口径预算管理格局,把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畴,细化、量化预算编制内容,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完善审批约束程序。推行预决算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内网等形式,及时公开全县财政和各部门单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开率100%。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过渡的思路,发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用,构建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实施中期财政规划,从发展的角度安排预算收支,各项编报工作顺利推进。落实“三公”经费整治。在日常的财政支出中,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中严格落实“三公”经费专项整治,贯彻年初预算安排在上年基础上再压缩5%的工作措施,全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明显压缩。
三是巩固常规改革。做到了“三规范”:规范国库支付。以资金安全高效为关键,突出主体责任、票据审核、优化流程三项重点,积极推进集中支付标准化、自动化管理,优先支付民生支出、应急支出和重点工程支出。规范政府采购。合理确定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推进定点采购管理,鼓励科技创新、环保绿色产品进入政府采购领域,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和结果管理,完善政策体系,规范采购行为。规范投资评审。组织开展了西外环道路改造、南二环延伸等8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和工程结算评审工作,审定招标控制价14133万元,核减结算额494万元。
四是拓展配套改革。推进了“四个拓展”:拓展公务用车改革。县财政紧密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落实好资产处置、公车拍卖等事项,经过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平遥分部、山西鼎和正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车辆139辆,总拍卖成交额345.97万元,全部缴入县财政国库。拓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优化购买服务流程规范,推动行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将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倾斜于社会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就业扶持等方面,实施上级专款和县级配套相结合的方式。拓展公务卡结算改革。将政策要求、日常管理、支付结算、财务报销和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督促规范代理银行公务卡结算委托协议,倡导公务人员公务活动刷卡消费,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拓展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修订完善管理办法,按照“四统一”原则,重点规范信息系统和机制建设,明确职能职责,完善征缴管理,创新电子化收缴方式,确保非税收入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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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