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乡镇村委、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广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正策,同时要加大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典型模式,及时报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并多种形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效宣传活动,在全县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业培育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认定扶持。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乡镇书记、职能单位一把手为副组长的领导组,明确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严格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经过培训、考核达到认定标准和条件的农民,颁发农业部统一监制的《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将现有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
三是创新培育形式。按照“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时需教”的总要求,根据各类职业农民不同的能力素质要求分类型、分产业开展精细培训。顺应农民学习规律特点和生产生活实际,积极探索“菜单式”培训、“就地就近”实践培训、“田间学校”指导培训、“移动互联”在线培训等模式,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参与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加强培训工作监管,做到一班一案。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要求培训机构要依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必须按照本行业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转账管理,独立核算,完善资金支出手续,健全支出明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于冒领、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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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