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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财政局基本建设财务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无论是对城市建设、还是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都呈逐年递增趋势。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及地方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外资及其他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期限长、涉及层面广、资金规模大、会计核算复杂,它对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工程施工、成本控制、质量问题等等都有着很大的影响。

  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不够健全,日常财务管理混乱

  一些单位对于基本建设项目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可能出现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不合理现象,工程结算及日常财务报销不规范等现象。在财务人员配置上,出现无证上岗、会计人员身兼数职现象。在工程结算上,存在无合同付款情况,没有经过任何批准程序,擅自拨付工程物资现象;在支出程序上,在施工单位没有提出付款申请,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部门也没有审核的情况下就进行付款的现象。在日常费用报销方面,存在原始凭证不规范,没有相关人员签字现象,凭白条、假发票入账,或者报销无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的费用,销售凭证后未附收据或进账单,付款凭证后无附件或只有支票存根等现象也经常发生;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没有按照国家及单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存在没有提供完善报销资料就进行报销的现象。一些单位因为缺乏监督和制约,公物私存,私物公存,甚至借用他人账户转移收入、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于材料、设备等物资并不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也没有对其进行检查核算,因此就不能有效控制计划采购或定额用量、质量以及价格,对于财产安全与完整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乱摊费用,超概算支出

  主要表现在没有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关于待摊投资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通常会将一些不应该出现在基建中的费用非法强行的列在支出中,比如有些基建单位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滥发奖金和实物,没有按照标准和范围列支费用,同时,由于无论是按照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准的控制数,还是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控制数,现行的标准是2002年的标准,制定当时就偏低,物价上涨的因素一直没有考虑,十多年来CPI基本上都维持在3%左右,而概算定额一直没有变化,诸多原因,造成超概算现象比较普遍。

  (三)竣工财务决算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全

  竣工财务决算是综合反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确认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和结余资金、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最终依据。一些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进行决算的编制,主要表现在:一是竣工财务决算的组成内容缺失,许多建设单位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没有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不能直观的反映工程面貌;二是财务决算说明书内容不全面,主要是审计、稽查、财务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在说明中反映,不能全面的的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三是在存在超概算、动用预备费等情况时,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和审批。 

  二、 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制度、职业道德建设

  基本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从项目建设的前期、建设、款项支付、决算、审计验收,一直到资产移交,进行全过程制度控制,使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有制度可依。并且,如果能够从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并加强提升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那么对于加强企业管理以及增加企业的效益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加强会计人员“八大行为准则”的学习,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单位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了保证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能够顺利的实施,那么就要不断健全有效的会计监督控制体系,内部监控体系的建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使财务审批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不断地进行完善,明确岗位责任制,杜绝由于个人问题对整个监控体系产生不良的影响。其次,对企业的内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通过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途径达到更好地管理。另外,建立基本建设单位筹资、投资内部会计控制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具体的规定进行执行相关的制度,从而大大减少投资和相关筹资造成的资金浪费现象,并且要对财务人员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提高财务水平,并充分发挥作用。

  (三)实行建设项目竣工全面审查制度,强化审计监督

  要加强国家审计部门的力量,通过审计监督具有的较高层次的法律依据和监督特有的权限,严格科学地审计的程序,及其一定的法律法制权威和威慑力,对各专业监督部门的监督结果实行再监督,确保所有的项目在竣工后都能进行全面的审查和监督,使国家审计机关高层次的审计监督作用能够完全发挥出来,对一些内部审计监督代替国家审计监督的行为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

  (四)竣工结算期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1.处理好竣工项目中的财产物资以及债权债务。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对其后续工作进行完善,处理好各项财产物资、材料设备等债权债务。对于各项资产一定要认真核对,应该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作以处理,坚决杜绝只图一己私利而作出擅自挪用财产物资的行为。如果对财产物资处理后仍有结余,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

  2.基建收入的合理监管。基本建设项目完全竣工后,要进过严格的验收才能批准进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的收入包括以下几类,分别是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等。通过基建收入的结果才能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盈利以及偿物偿还情况作出判定,所以,要对基建收入进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按时对税款进行缴纳,税后的收入将由建设单位作出安排,具体的使用也一定要以国家的相关的财政法规为基础作出合理的安排。

  总而言之,财务管理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有着很大的作用和价值,和工程建设最终是否能够顺利完工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财务管理工作应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对其不断强化,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分析和研究,使财务管理发挥出其最大的价值,从而提升建设工程的实际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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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