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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旧工资标准对接工作圆满完成

  2016年7月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新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太原市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迎难而上,充分发扬团队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工资政策、推进全市财政支出进度的高度出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在“解释清、稽核准、服好务”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5月19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席工作会议精神,自2016年7月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新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工资统发中心高度重视,即刻开展相关准备工作:详细研究填报表样、仔细完善公式和勾稽关系设定、预见各种特殊情况并请示处理意见、撰写详细填报说明和注意事项,3个工作日加2个休息日,紧急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5月25日、27日先后分三批对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统发单位、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处、全市主管部门进行了专题业务讲解,力保实施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落实到位。 

  为给统发单位提供充分录入时间,统发中心6月1日报出6月份工资统计表和数据盘,并督促工资代发银行第一时间发放到位,随即进行工资结转与变动前核对,于6月8日提前3天开放工资统发管理系统。 

  6月12日起,统发单位开始报送工资变动报表,工资对接工作进入最繁重阶段: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包括500户统发单位3.4万余名行政人员、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的工资调标和21个月间的工资变动;工资项目多,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预增资等工资项目调整;变动事项频繁,包括职务晋升、行政人员考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年终奖发放、事业人员考核晋升薪级工资等变动事项的兑现和清算;情况复杂多样,包括调入、调出、退休、停发、死亡等各种情况的处理;政策性强,涉及2014年10月至今及之后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扣个人缴费;时间紧张,7月工资须6月底发放。面对重任,中心主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团结带领中心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优秀党员的标准激励同志们克服一切困难,发扬团队精神、密切配合、无私奉献,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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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