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财政局四个突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管
一是突出补贴重点,严格补贴标准。严格按照我省2016年采取限额与比例结合的方式确定补贴标准,对同类同档机具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取较低标准额度兑付补贴,限定比例为30%。补贴品目由上年的57个缩减为46个,集中资金补贴80马力(含)以上轮式拖拉机、深松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免耕播种机、秸杆粉碎还田机等主要农作物全过程机械化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所需机具,重点,绿色节能发展。
二是突出补贴效率,简化审核手续。鉴于农机具牌证照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较长,为不影响购机补贴申请的及时办理,购机户在县农机中心向县财政局报结算申请前,提供牌证照受理凭证,可先为其办理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新购置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由各乡镇农机管理站负责本辖区购机者的核实申请,核实无误后,乡镇核实人员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将核实照片上报县农机中心,购机户持相关材料至县农机中心即可办理补贴资金申请。
三是突出政策落实,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曝光台”栏目,由各乡镇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让群众更加方便、直接、精准地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变化、新要求,保证购机者能选择诚信度好的产销企业和质量过关的农业机械,切实维护购机者合法权益。
四是突出资金监管,严查违规行为。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购机补贴申报对象的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坚决做到见机、见人、见牌,并逐项进行信息比对。农机中心要加大宏观引导力度,科学统筹计划,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财政局要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及时将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责任界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使用公开,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信息公开,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的问题、发现的违规线索和质量问题,要进行祥细的投诉登记,并及时上报,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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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