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杠杆作用,多方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惠及难以依靠市场机制获得贷款的中小型民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二是牵头设立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金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型”转变发展方向,重点支持煤基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重点投向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强、盈利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非主板上市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并购重组、创优品牌、提高创新能力等。
三是加大税收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好支持作用。积极落实“营改增”政策,截止2015年,全省营改增试点户数累计达6.01万户,试点行业实现增值税47.77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2.7亿元,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面达100%,下游企业扩大抵扣范围减税22.07亿元,结构性减税效果明显。对全省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的企业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12.68亿元,享受优惠的增值税纳税人31万户,共减免增值税约9.73亿元;享受优惠的营业税纳税人15.9万户,免征营业税3.23亿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5年,全省享受该政策的企业约为2.74万户,预计减免企业所得税约1.3亿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