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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四举措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我厅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4号)的部署,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规范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顺利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积极参训,提升信息公开的学习交流机制 

  我厅注重加强与全国财政系统和省内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及时了解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新做法。我厅先后于2015年4月、6月、9月参加了省政府组织的网站普查业务培训会、财政部办公厅在山东威海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省网信办组织的网信工作等培训。通过这些培训,我厅学习借鉴了全国财政部门和省内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规范流程,建立科学严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我厅行政办公一体化系统中,要求所有的文件在起草时就须区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在信息采编系统的信息发布范围中增加了“是否发布外网”的选项,从源头上确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保证信息安全,我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我厅每年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厅办公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有监督、有考核、有质量。 

  三、加强财政宣传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财政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国财经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人民广播电台、山西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在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发表财政稿件50余篇,进一步提升财政宣传的影响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厅门户网站经过完善升级,技术保障更为可靠、栏目建设更加完善,已成为我厅对外宣传播的重要平台,2015年点击量累计已达3870余万人次;政务微博作为我厅新的宣传平台,随着信息发布数量、关注人数的不断增加,也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及时回应,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解答 

  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交流”栏目,该栏目包含了“厅长信箱”、“投诉建议”、“公众咨询”、“意见征集”等子栏目,增强了网站作为政民沟通渠道、为民解疑释惑的服务能力。二是及时回应解答网民关切事项,回复厅长信箱84余封,答复公众咨询603余次,处理网上投诉建议102余次,均按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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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