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部门联动多举措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
为吸引社会资本,打消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领域的疑虑,晋城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出台七项助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措施。
减少审批环节、简化项目审核流程,晋城市发改、财政、规划、环保、国土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项目实施方案联评联审机制,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对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不再作实质性审查;多种方式保障项目用地;用好中央、省已出台的各项财税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PPP项目的各种支持,落实和完善国家支持公共服务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融资支持,市县两级发改、财政、人民银行、金融办、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调银监、保监等部门,尽快建立向金融机构推介项目的常态化渠道,支持金融机构为推介项目增进信用等级、提高授信额度,采取有效方式降低项目融资成本;PPP项目资金列入预算,入库PPP项目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要在年度预算中明确安排,专门用于指定的项目;设立PPP项目引导资金,晋城市政府设立3000万元的引导资金,对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从2015年开始,列入省级PPP示范项目的,给予省财政相同金额的奖励,列入市级示范项目的按项目引入社会资本金额给予实施县(市、区)政府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助PPP项目前期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建立市级咨询机构库和专家库,为全市PPP项目运作提供业务指导,在项目识别、筛选和论证等环节购买专业咨询服务,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推进项目规范、高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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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