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三项举措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三公”经费“零增长”的具体要求,科学编制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要求全县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定员定额原则和标准,所有的“三公”经费支出必须在设立的专门科目中予以如实反映,确保资金监管到位,预算控制数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对超预算使用经费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
二是严控支出标准。进一步简化公务接待流程,严格执行公务用餐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接待费用支出,严禁超标准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不得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对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饰,杜绝车辆维修管理漏洞,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实施公务出国(境)严格审核审批,严禁出现不按规定报批,不按报批内容、路线和日程出国(境),坚决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从2013年起,每年都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在县政府网站等权威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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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