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山西财政新闻联播

平遥县大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今年以来,平遥县财政局主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切实在财政管理和改革方面做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注重绿色环保产品,规范采购流程,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水平。完成政府采购金额5706万元,同比增长3.2%,节约资金917.6万元,节约率13.9%。

  二是规范非税收入。在巩固非税收入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上半年实行了全县范围非税收入的全覆盖,将14个乡镇、13个乡镇学区、3个街道办事处和其它零散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逐步取消原来定本式纸质票据,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机打票据,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不留死角。

  三是完善国库支付。认真落实会计主体责任,实现会计集中核算的全面转轨,上半年将国库支付中心代理记账56户县直单位和乡财县管的14个乡镇政府,全部移交原单位进行单独核算管理;同时,重新明确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项目、标准和内容,提高财政授权支付限额,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国库支付中心办理直接支付笔数3677笔,涉及金额98589万元;办理授权支付笔数4160笔,涉及金额127999万元。

  四是延伸投资评审。完成投资评审工作8项,其中:文物局文风塔、普音寺文物修缮工程和国土局土地开发整理工程2个项目,进行预算审核,送审额1543万元,审定额1286万元,核减额257万元。住建委顺城路南延、学府街改造等6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审工作,共审定工程招标控制价7720万元。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围绕利于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努力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先后出台了《财政预算资金追加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实施方案》等,今年重点是结合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主要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做好基础配套落实工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