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清理涉企收费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4年8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山西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14〕65号),政府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主要抓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严格涉企收费设立审批和年度报告制度。以晋财综〔2015〕13号文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重申各级政府设立、取消、减免涉企收费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从严管理涉企收费;以晋价费字〔2015〕23号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明确从今年2月1日起,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管理制度,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二是公示收费目录清单。在全国率先编制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6项,其中省定涉企收费项目3项(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费、高速公路道路事故清障费和强制性培训费);编制了《山西省省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单》,在审核确认后将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更新公布了省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更新后的收费项目包括煤炭交易服务收费等7项。三是组织涉企收费大检查。对建设、交通、环保、工商、消防等部门和全省商业银行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各个银行制定了整改方案,省内7家商业银行取消了收费项目40项(不含国家取消的收费项目),减免收费项目49项,向企业优惠收费项目8项,全省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涉企收费政策的同时,结合实际,山西重点抓了两项特色工作。一是率先开展了涉煤收费清理工作。2014年6月份,省政府成立了以李小鹏省长为组长的煤炭工业深化改革稳定运行领导小组,印发了《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明确了涉煤清费的主要任务是:取消省级专门面向煤炭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不合理服务性收费;取缔一切涉煤乱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和基金征收标准;严格规范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电视电话会及十余次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先后三次开展实地督查,两次约谈问题多、进度慢的市县政府。特别是2014年9月份,李小鹏省长亲自挂帅,组成由省委常委、副省长带队的9个工作组,分赴11个市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各有关单位都成立了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涉煤收费清理工作。经过半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省级设立的专门面向煤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保留的收费和基金(全部为中央批准设立的)项目征收行为得到了规范,违规收费项目全部取缔。特别是取消煤炭统一经销差价和服务费后,运行30年的1487个各类煤炭、焦炭检查站全部撤销,本着“不下岗、不欠薪、不减收、不断保”的原则,财政连续三年予以过渡性补助,支持做好4.2万余名职工安置工作。总的看,通过暂缓两金提取,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45亿元;通过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08.5亿元;通过煤炭资源税从低确定税率,减轻企业负担70亿元,合计共为企业降低负担323.5亿元。按2013年全年煤炭销售量计算,吨煤成本可降低40元。
二是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60条措施。3月26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若干措施》(晋政发〔2015〕11号),与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决定高度吻合。“60条”包括涉企行政权力、涉企收费、政策支持、创优环境等四个方面,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501亿元。其中,减轻涉企收费措施27条,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收费、企业自提自用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等八个方面,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451亿元。此外,山西大力清理规范行业协会等社团涉企收费。全省性涉企社团2014年收取会费79.2万元,较2013年下降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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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