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为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5]30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24号)和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将全面检查近两年来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问题多发区域。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项目、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对以前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和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总结提炼各主管部门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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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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