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对城乡居民进行丧葬补助
阳城县政府决定在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当年1月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乘以10个月计算,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2015年县财政在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930万元、缴费补贴460万元的基础上,又及时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133万元,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