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国库支付中心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支付安全,规范支付流程,晋城市国库支付中心近日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晋城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晋城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和《晋城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岗位职责》三个制度,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内控体系,提高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一是科学设置岗位,强化责任分工。严格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科学设置岗位,细化岗位职责,分别设置了支付审验岗、稽查复核岗、支付会计岗、会计综合岗、系统管理综合岗等岗位,增强了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二是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内控程序。制定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针对各类资金的性质确定每笔资金支付时必须审核的原始资料,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支付并书面回复单位;实行支付交叉复核,每笔支付业务都必须经过经办人员初审、复审、分管科长再审、支付资金在30万元以上的还必须经中心分管领导终审并签字后才能支付。
三是建立完善CA、CFCA的保管移交手续。除实行一岗二人A、B角互为备岗外,还完善了CA、CFCA移交授权登记手续,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在岗密钥严格保管、离岗密钥必须移交、返岗密钥及时收回”,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四是逐步建立完善动态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全面跟踪每笔财政资金支付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动态监控每一笔财政资金支付的详细交易记录,及时拦截违规资金,预警核实疑点问题,迅速纠正查实,即时通报违规情况,并积极开展与预算单位的联动协作,真正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资金支付使用监控模式。
五是坚持业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一方面通过岗位轮换使业务人员更全面地了解各岗位业务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岗位轮换有效避免工作人员长时间从事审核工作而可能出现的审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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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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