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榆次区农发办“准、精、严、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一、制度执行方面坚持“准”字为首。不断学习、领会上级各部门制定的项目和资金管理条例、县级报账制等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力争准确无误的贯彻执行,为做好项目、创优项目提供强有力地保障。
二、日常管理方面坚持“精”字为要。把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资金跟着项目走,以项目管资金,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招投标制、公示制、合同制、监理制、检查验收制、资金报账制、移交管护制等制度,实现了投资、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精细化管理。
三、报账程序方面坚持“严”字为尺。对历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的专户、专账、专人“三专”管理,将财政无偿资金和农民自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报账、统一核算。围绕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的规范执行,坚持“先干、后验、再报账”的报账程序,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高质量、足数量地完成各项工程项目。
四、资金监督方面坚持“廉”字为荣。在内部监督上,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以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为主线,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务检查,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序运行。在外部监督上,严格执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通过在项目区设立公示牌、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将项目立项、实施和竣工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全过程阳光操作,让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清楚了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等内容。同时,主动邀请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确保了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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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