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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东:全面建立现代政府预算制度(财经论坛)

 朔州市财政局局长 刘爱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用单独的一个部分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财政管理的核心,以“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为主要特征的现代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

  一、建立现代政府预算制度的必要性

  预算是经过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的法定财政收支计划,预算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和法律问题。我国从1998年提出建立公共财政目标以来,与此相对应的预算管理制度一直处于改革之中,先后推出部门预算和绩效预算等项改革,但总体上预算改革仍未到位,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目标不完全一致,主要表现在:

  1、重投入轻绩效。传统预算理念认为,政府预算只是一个资源配置过程,它是通过公共选择(非市场机制)来完成资源配置的。实质上,这是一种投入预算理念,其侧重点在于预算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等过程,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结果较为忽视,只管过程而不管结果。按照现代预算理念,政府预算并不仅仅是一个投入的过程,而更重要的是预算投入所产生的结果,讲求效率,这实质上是一种产出预算理念。

  2、重平衡轻支出。传统预算管理理念偏重于收支平衡状态,对支出规模和支出政策审核不够,按照现代预算理念,预算审核的重点,将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财政平衡机制,这将有利于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也有利于改善宏观调控、促进依法治税。

  3、预算完整性不够。从最初的预算内、预算外结合的综合预算,到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合的复式预算,再到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结合的复式预算,传统预算的内容一直处于变革之中,预算完整性不够。直到2010年底,我国做出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彻底取消预算外资金的概念,预算完整性才从理论上得到彻底解决。

  4、预算规范性不强。作为一项纳税人关注的重要政府活动,用法治规范预算是公共财政改革的深水区。《预算法》从1995年开始实施,到2012年《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迟迟不能定稿。这其中显示了社会大众对规范预算、民主参与的极大热情。传统预算规范性不强的另一个表现是预算科学性、精细度不够,约束力不强,对超收收入使用随意性强,不能有效接受人大审议。

  二、现代政府预算制度的主要特征

  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就是要将我国财政实践置身于世界改革视野,总结我国预算改革的成功经验,吸收世界财政管理的文明成果,以更加法制、先进、文明的理财制度规范我国财政实践。我所理解的现代预算制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科学完整。就是预算囊括所有财政资金活动范围。政府编制和提交人大审议的预算,是包含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复式预算,不再有任何游离于人大监督视野之外的财政资金。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支出预算由基数法改为零基法,预算编制建立在科学精细的基础之上。

  2、规范有效。就是预算管理活动严格依法进行。现代财政的主要特征是法治理念,征税要取得纳税人同意,使用税收需经过预算,即经过纳税人的同意,收支公开透明。因为现代财政彰显了权力制衡、税负公平、人权保障、民主参与等公共价值。这样的财政制度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环节。与此相对应,要建立责任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

  3、公开透明。就是要向纳税人公开财政收支计划。公民对预算的知情权是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基本承诺,也是保障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前提。在财政没有做到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要想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来监督预算,如果不说是不可能的,那也必然是代价高昂的。因此,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要全面,不仅公开预算文件和数据,还要公开支出政策;预算公开形式要要式化,公布媒体、公布日期由法律规定。

  4、运行高效。就是预算执行要讲求绩效。因为预算编制建立在完整科学的基础之上,对于绩效较差或没有绩效的项目,事前不予安排预算,从而避免了粗糙和低效,预算执行的结果也是符合绩效原则的。即以一定的财政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效果,或以最小的财政投入实现一定的产出效果。

  三、建立现代政府预算制度需重点推进的几项工作

  未来几年,是朔州市推进“两大任务”、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财政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保障的要求逐年提高,如何推进现代预算制度建立、发挥预算调控经济的宏观作用、将有限的财力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去,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1、适度控制债务规模。适度负债是地方政府加快发展的润滑剂,是筹集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但债务规模过大,控制不好,也会累积财政风险,影响可持续发展。据审计,截止2013年上半年,朔州市市本级债务余额124588.26万元,负债率25.61%,处于安全区间内,不存在债务风险(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为100%)。未来五年,朔州财政要在积极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债务规模,规范债务举借和使用程序,健全债务预算编制体系,加强对朔州市债务潜在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2、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收入预算要由过去的硬约束逐步转向预期性,支出预算要强化约束,更加公开透明,当年收支平衡逐步淡化。2012年底,我市财政净结余5721万元,市本级和六县区全部实现收支平衡,但平衡状态下难以掩饰县区之间财政实力的失衡。县区按财政供养人员计算的人均财力,最高的平鲁区人均14.6万元,最低的应县人均8.5万元,最高水平是最低水平的1.7倍。因此,当年平衡不是最终目的,适度失衡才是财政的常态。今后,我们将结合经济形势,适时调整财政收入预算增幅,将预算控制的重点转向支出约束和支出政策,在跨年度财政平衡的理念下,以有限的财力支持好经济社会发展。

  3、逐步增强预算完整性。从2013年开始,市本级向市人大提交审议的预算草案,含有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于条件所限,目前省财政并未对社会保障预算提交人大审议作出时间性规定。下一步,朔州财政将创造条件,在精细化、科学化编制预算的基础上,逐步创造条件将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提交人大审议,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向人大提交完整的、涵盖所有财政资金活动范围的全口径预算草案。

  4、稳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预算公开含有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两个层次的公开。从2013年开始,市本级实行政府预算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有关预算表格和预算报告,在朔州日报公布预算报告,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重点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实行内容更全面、数字更详细、文字更通俗的预算公开。同时,积极指导市直各部门有序开展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合理引导民意,稳步有序推进预算公开工作。

  5、大力调整预算支出结构。目前,与地区生产总值或财政收支挂钩的重点支出涉及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和计划生育等七个领域。2013年,市本级涉及以上项目的预算达107030万元,占全部支出预算的31.1%。这种挂钩支出规定,造成预算支出结构僵化,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要按照上级安排,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一般不再采取挂钩方式。清理后,继续加大对这些领域的财政投入,使预算支出更加具有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取消挂钩后,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使预算支出结构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大任务”的完成。

  6、积极倡导节约预算理念。未来几年,党中央、国务院贯彻“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部署紧锣密鼓。预算既是一个经济概念,更是一个政治范畴。作为理财手段,预算首先要讲政治,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大力反对铺张浪费、倡导节约预算理念。具体到我市,要压缩“三公经费”,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增强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得突击花钱、不得先斩后奏,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的理财原则,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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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