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山西财政新闻联播

山西省财政出台办法完善地质勘查基金管理

  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完善地质勘查投入机制,近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有:

  一、省级地质勘查资金的资金来源。省级地勘基金是指省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本省地质勘查及境外和省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包括: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以折股形式上缴所形成股权的收益。

  二、资金的支持范围。地勘基金优先支持国家、省确定的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的地质找矿工作,支持的项目范围包括:省内重要矿产和重要成矿区带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省内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和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省内基础地质调查项目、省内贫困地区矿产资源调查及勘查项目、省内地下水矿产资源和地热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境外和省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配套中央确定的地质勘查项目、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地质勘查项目。

  三、资金支持方式。根据矿产勘查项目的不同情况,地勘基金项目分别采取全额投资、合作投资两种方式。

  四、基金的管理。地勘基金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共同管理。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地勘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项目立项论证通过后,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结果,编制省地勘基金项目计划、控制经费估算建议及组织实施预算建议。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审核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批复项目预算。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省地勘基金项目预算,下达地勘基金项目计划,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地勘基金实行项目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费和组织实施费。项目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核定的额度内,按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对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不得虚列、多提、多摊费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成果管理和矿业权处置。地勘基金项目实施形成的地质资料、矿化异常和矿业权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基金实行退出机制。地勘基金项目完成后,对不能取得矿产资源量、没有进一步勘查意义的项目,省地勘基金投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对能取得矿产资源量、可供进一步勘查的项目,地勘基金全额投资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有偿出让探矿权或者实施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合作投资的,地勘基金按照合同约定处置其权益,合作的投资方有优先购买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