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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榆次区财政多项措施规范财政有偿资金管理

  一、科学择优选项。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项目经过严格评审和筛选,确保资金投放到有可靠经营收入、效益较好的食品、苗圃、乳品、畜牧公司等单位,保证了有偿资金的按时足额回收。

  二、规范借贷程序。(一)建立健全财产抵押机制。综合运用财产抵押、法律公证等手段,有偿资金借款单位必须将其单位房产或土地(或企业法人房产或地产)进行抵押,提供财产抵押清单并办理房产或土地他项权利证书,进行法律公证,增强了有偿资金借款单位的责任意识。

  (二)严格项目借贷资格审查。在有偿资金投放前,对借款单位和实施项目进行三方面的借贷资格审查。一是审查借款项目是否在项目区内,是否与投资计划批复相一致;二是审查为借款单位提供抵押房产地产的真实性;三是审查考察人员对项目考察情况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

  (三)加强资金跟踪问效。一方面,加强对有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动向、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资金运行情况等,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整改措施,确保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加大跟踪问效力度,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度、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而有效地规避了企业因经营不善及不良投资造成的恶性后果,也为财政有偿资金的按时足额回收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催缴手段。在有偿资金借款到期前一个月,由区财政局下达有偿资金催缴通知书,督促借款单位筹备资金,做好还款准备;当借款到期后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时,再次催缴;对拒不还款的借款单位,在催款三次仍不还款的情况下,将对抵押物产进行拍卖收回资金。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了有偿资金管理奖惩机制,对及时足额还款的借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立项中优先考虑;对逾期不还款的项目单位取消今后的立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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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