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孝义市以“四化”为目标 推动采购工作科学发展
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我中心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积极探索,锐意创新,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认真总结近年来的采购工作实践经验,制定、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二是进一步创新采购组织方式,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结合各单位特点,探索更为有效的政府集中采购组织方式。
三是进一步发挥政策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
四是实现阳光采购,促进廉政建设,确保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电子化水平,积极开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全面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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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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