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市财政9年累计拨付100余万元小额贷款贴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阳泉市财政积极开展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助推全市创业型城市建设,2004年以来9年累计拨付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00余万元,有效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并支持2505名下岗失业人员获得小额担保贷款2075万元、带动3315名人员实现了就业。在此方面,阳泉市财政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加强财政贴息政策扶持,确定和落实对小微企业的扶持重点。按照阳泉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转型跨越发展总体思路,阳泉市财政确定围绕新型能源基地、新型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工业调产项目,支持煤炭、电力、铝工业、化工、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等领域的小微企业发展。
二、继续落实“两个不低于”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贴息比重。阳泉市财政紧紧围绕综改试验区建设总体目标,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贴息投放,努力实现小型微型企业贴息增幅不低于全部贴息增幅,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对单户贴息贷款1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更好地宣传和推广对小微企业贴息服务工作经验和成就,阳泉市财政开展了“小微企业财政贴息服务宣传活动”,联合阳泉新闻网、阳泉日报等,共同宣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优势,有效扩大宣传面,尽可能贴近小微企业,取得了较好的扶持效果。
四、区分不同情况,灵活用好贴息政策。阳泉市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小微企业,可适当扩大小额贴息贷款规模,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贴息贷款,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有了回旋余地。
五、有效使用贴息资金,做好贷款回收工作。为做好小额贴息贷款资金的放贷、回收和监督管理,阳泉市财政充分利用各种措施,督促小微企业按期归还贷款,使小微企业在贷款使用过程精打细算,避免了盲目浪费。阳泉市还注重对贷款回收好的金融、担保机构进行鼓励,今年1~11月拨付贷款贴息机构奖补资金2万元。
截至2012年7月末,阳泉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增长了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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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