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泽州财政四项措施规范粮食补贴管理发挥资金效益
一是落实政策,提标扩面。根据上级补贴政策,及时提高了粮食补贴标准。粮食直补方面,小麦、玉米、杂粮每亩标准分别为10元、5元、25元。综合补贴方面,小麦、玉米、杂粮每亩标准分别为75元、55元、55元。同时,扩大了补贴范围,增加了薯类补贴品种,补贴标准与玉米相同。
二是加大投入,提前兑付。粮食补贴资金由去年5287万元增加到今年的7982万元,增长51%。加大提前拨付力度,年初参照上年度补贴标准和面积,提前拨付补贴资金5284万元,随后两次拨付增补资金,分别为1835万元和863万元。
三是借助媒介,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县电台电视台、泽州新闻、泽州网站、财政信息网站等宣传媒介,宣传粮食补贴政策,提高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实现了阳光操作。
四是强化监管,减少环节。严格粮食补贴上报程序,完善了补贴公示制度。同时,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由原先的“县财政—乡财政—金融机构—农户账户”减少到“县财政—金融机构—农户账户”,有效保证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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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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