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市财政四项措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近年来,高平财政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止2011年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达7.05亿元。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夯实管理机制。制定了《高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非转经”(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报批手续、公开招租程序、出租出借收入的管理等做了严格的规定,构建了靠制度管事的机制。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及时更新、维护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
三是发挥财政实物库作用,规范资产处置。严格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调拨、转让、变卖大宗物品及零散闲置杂物的行为,对报废、罚没等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车辆、电脑等办公物资,实行“交旧换新”流程,物品不上缴财政实物管理库,不予批准采购预算;车辆等大宗、贵重物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桌椅等零星物品以政府名誉资助学校、敬老院等机构。
四是强化检查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资产配置、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从严把关,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延伸到乡(镇、办事处)。建筑物、机动车辆等按规定申请报废时,严格审查资产的购置手续、使用情况、使用年限、损耗状况、账面价值等资料和凭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走市场化道路,防范资产处置中的腐败现象,发现违规操作行为及时纠正,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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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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