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五措并举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一是抓好债务清理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成立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清理债务领导组,对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逐笔进行清理核实,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
二是实行债务统一管理。向社会公开债务清理的程序、过程和结果,接受单位职工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区分债务性质,明确划分县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偿债次序,分类逐步化解债务。
三是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在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的基础上,对现有土地及其他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对现有多余的土地及其他资产进行处置,化解部分基建债务;对部分必需的医疗设备欠款,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弥补性支出逐年化解;对通过上述化债方式化债后仍然存在的硬性债务,按照国家规定资金筹措的要求,落实投入责任,筹措化债资金。
四是采取得力措施控制新债发生。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都应严格按程序申报,落实建设资金,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借新债。
五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采取得力措施核编定岗,清退临时工,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解决缺编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建立考核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努力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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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8月17日